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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在哪些情况下不成立

股权转让协议在哪些情况下不成立

 

股权转让协议在哪些情况下不成立

1、股权转让协议在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的情况下,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139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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