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对外交流
对外交流 相关法条.《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42条 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和其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 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
上一篇: 余姚股权纠纷律师——犯罪未遂的处罚
下一篇: 余姚股权纠纷律师谈谈2024光租船舶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