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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1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1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1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1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负,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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